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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14學年畢業生藝能績優獎】申請

114 學年度畢業生藝能績優獎申請遴選

遴選條件:各系(科)/所之應屆畢業生在校
期間曾參加校內、外各項藝文相關比賽、表演及展覽與專業技能競賽等活動有傑出表現者,得予推薦。

推薦單位:
(一)藝文類:由通識中心為推薦單位,名額以 10 名為限。
(二)專業技能類:由各系(科)/所為推薦單位,名額以 1 名(組)為限(可從缺)。

符合條件之畢業生請備妥:
1、推薦表。
2、檢附具體事蹟相關證明文件。
逕送推薦單位遴選申請。

畢業生申請時間:
115 年 3 月 10 日至 115 年 4 月 10 日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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